(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郑州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我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资助范围
根据郑教复[2014]3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盲聋哑学校申请中职、普高学生国家助学项目申请的批复》文件,我校从2014年春季起,盲高中学生只要能提供残疾证或贫困家庭证明材料的均按国家资助政策规定标准全部给予资助。
(四)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残疾证或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
1、学生填写《普通高中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批;
6、每学期末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上。